根据《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度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教高司函[2008]82号)精神和《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200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》总体安排,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申报国家级双语示范课程的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及限额
1、2008年教育部计划建设100门双语教学示范课程。
2、2008年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面向所有普通本科院校申报,“211工程”院校申报课程不超过2门,普通本科院校申报课程不超过1门。
3、申报课程应为专业基础课、专业课,必修课、选修课均可,教学运用的外语为英语。
4、每位教师最多参与申报1门课程。
5、2007年已立项建设的课程不再参加申报。
二、申报要求
1、申报课程应具有较好的建设基础,至少已面向两届学生开设,修习该课程的学生具有较好的外语基础,双语教学效果良好。
2、申报课程的负责人要有1年以上(含1年)海外留学、进修或工作的经历。应有相对稳定的教学团队,教学团队成员结构合理、外语和教学水平较高、教学效果优良。鼓励聘请国外教师、专家来华进行双语教学工作。
3、申报课程除按要求填报项目申报表外,还须提供该课程的教学大纲、授课教案、习题、实践(实验、实训、实习)指导、试卷及参考答案、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课程负责人或教学团队成员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。
4、除教育部资助经费外,申报课程所在学校应为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提供配套经费。
三、申报办法
报送材料包括:
1、2008年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联系人信息表(见附件1);
2、2008年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(见附件2);
3、光盘,光盘内容包括:(1)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(录像采用rm格式,不超过50MB);
4、申报截止时间:2008年5月26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四、联系方式
联系电话:8579062 联系人:郎利影 郭庆斌
附件1: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联系人信息表
附件2: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
附件3: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评审指标体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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