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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国家级双语示范课程的通知
 

根据《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度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教高司函[2008]82号)精神和《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200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》总体安排,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申报国家级双语示范课程的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   一、申报范围及限额
    1、2008年教育部计划建设100门双语教学示范课程。
    2、2008年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面向所有普通本科院校申报,“211工程”院校申报课程不超过2门,普通本科院校申报课程不超过1门
    3、申报课程应为专业基础课、专业课,必修课、选修课均可,教学运用的外语为英语。
    4、每位教师最多参与申报1门课程。
    5、2007年已立项建设的课程不再参加申报。
    二、申报要求
    1、申报课程应具有较好的建设基础,至少已面向两届学生开设,修习该课程的学生具有较好的外语基础,双语教学效果良好。
    2、申报课程的负责人要有1年以上(含1年)海外留学、进修或工作的经历。应有相对稳定的教学团队,教学团队成员结构合理、外语和教学水平较高、教学效果优良。鼓励聘请国外教师、专家来华进行双语教学工作。
    3、申报课程除按要求填报项目申报表外,还须提供该课程的教学大纲、授课教案、习题、实践(实验、实训、实习)指导、试卷及参考答案、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课程负责人或教学团队成员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。
    4、除教育部资助经费外,申报课程所在学校应为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提供配套经费。
    三、申报办法
    报送材料包括:
    1、2008年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联系人信息表(见附件1);
    2、2008年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(见附件2);
    3、光盘,光盘内容包括:(1)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(录像采用rm格式,不超过50MB);
    4、申报截止时间:2008年5月26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    四、联系方式
    联系电话:8579062          联系人:郎利影 郭庆斌
    附件1: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联系人信息表
    附件2: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
    附件3: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评审指标体系


教 务 处
2008年5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