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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推荐2008年度(第十七届)孙越崎能源科技奖(孙越崎能源大奖)的通知
 

各有关单位:
    受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会的委托,中国煤炭学会将评选推荐“2008年度(第十七届)孙越崎能源科技奖(孙越崎能源大奖)”,授奖名额为2名。现将推荐与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   一、孙越崎能源大奖候选人条件:热爱祖国、热爱社会主义,具有“奉献、创新、求实、协作”的科学道德与学风,在推动本行业科技进步有重要贡献,或在基础应用理论研究、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人员;获得过国家级奖,省、部级科技进步一、二等奖及以上的主要完成人;年龄不受限制。
    二、必须由单位推荐,一个单位只能推荐1名候选人,不接受个人申报。要实事求是按填表说明填写“孙越崎能源大奖人选推荐表”和“候选人简表”,写明对推荐人的综合评价意见并请负责人签字、推荐单位盖章。
    三、申报材料:
    1.“孙越崎能源大奖人选推荐表”一式三份;
    2.“候选人简表” 一式十五份(其中原件3份,其余可复印)。以上材料请用计算机填写,并附电子版。
    3.附上有代表性的科技成果(不超过三项),奖励证书(必须是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批准的授奖单位颁发的奖项),学术成就证明,专利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,著作可附样书。
    四、申报截至日期:2008年7月20日(以邮戳为准)。
    五、报送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青年沟路5号(100013)中国煤炭学会秘书处
    联系电话:(010)84264519,84262868,84262778(传真);
    联系人:成玉琪 许振先

关于申报孙越崎能源大奖的注意事项
    一、关于申报材料要求:
    1. 科研成果、著作、论文等应以国内做出的为主,并均为主要贡献者或主要完成(作)者;
    2. 论文必须是在国内、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(注明刊名、出版时间、期数、页码);成果必须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或公布并附鉴定或专利证书(复印件)或证明材料;取得经济效益应有有关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统计证明材料;
    3.评奖是一项严肃的工作,必须坚持标准,依靠专家,公正合理,实事求是,宁缺毋滥。推荐单位必须严格审核并负责地签署单位意见。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,撤销奖励并通报推荐单位。
    4.获得本奖者,在国内外发表论文时,可注明某年曾获本奖项。
    5.申报材料一般不退还,请自行留底。(如需退还,请事先注明)
    二、申报者一般应为中国煤炭学会会员(请提供会员证号码)
    三、申报同时请将会费(每位申报人1000元)一并寄来。
    汇款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青年沟路5号(100013)
    收 款 人:中国煤炭学会秘书处
    
    请申报的老师和科研处成果科联系,电话:8579080


科研处
2008年5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