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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布网上录入成绩、打印与报送成绩单工作流程与要求
的通知
 

各位老师:
    考试结束后,教师及时登录成绩不仅方便学生查询,而且也可以促进学生及早复习,参加下次考试。网上录入成绩、打印与报送成绩单工作流程与要求如下:
一、期末成绩工作流程   
    1、依照《网上成绩录入操作指南》录入成绩。   
    2、点击“需提交全部”后,才可以打印成绩报告单和成绩分析(各3份),教师本人、教研室主任和主管院长分别在成绩单下方签字后,该成绩单视为有效。   
    3、成绩必须在考试结束后 1 周内录入成绩,并及时将所有考试文件送教务办备案。
二、补考成绩工作流程   
    1、教师在录入成绩前,各学院教务办核对并上报信息。   
    2、录入审核后打印成绩单,并及时将所有考试文件送教务办备案。   
    3、如遇问题可直接与本学院教务办联系。
三、要求
    1、教师首次登陆网络平台后请务必更改密码。
    2、所有学生成绩均由教师本人录入,不得将密码给学生或其它不相关人员,任课教师不得在成绩录入前,向学生公布,学生一律上网查询成绩。
    3、未在规定时间内录入成绩和报送考试文件者,将按《河北工程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》相关条款处理。

    注意,综合教务系统要求教师必须修改初始密码,否则,我们将不定期地修改密码!

    附件:网上录入成绩等演示短片


教务处
二〇〇八年六月十日